调解离婚
添加时间:2019-05-28 10:33:11
  1. 离婚的第三种选择-调解离婚最经济稳妥,调解离婚的优势

离婚的途径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通常,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离婚协议,会选择去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但是,为了保护离婚协议对双方更加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法院调解离婚,即经过法院的调解程序,在当事人各方对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法院出具调解书,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因此,不一定是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才会选择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对结束婚姻关系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选择到法院通过法院的调解程序达到离婚的目的。那么选择哪种方式更好呢?从成本最低、更有效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律师建议最好是到人民法院去办理调解离婚。

1、登记离婚的性质决定其强制力不如调解离婚。

登记离婚在性质上属于行政确认的范畴,目的是解除当事人之间合法的婚姻关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婚姻关系解除的登记具有法定的效力。但是,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工作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不会在其对当事人作出离婚登记后,继续对当事人之间因婚姻关系进行行政管理,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在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提交的离婚协议的履行出现纠纷时,当事人需要通过另行提起诉讼来主张自己按离婚协议应享有的权益。

2、离婚协议与一般民事合同不同,更容易引起纠纷。

离婚协议与一般的民事合同不同,首先签订离婚协议中双方当事人只限于合法的夫妻之间。而因夫妻之间关系的特定性,在离婚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都有可能引起很多的不确定性。例如,情况一: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时是认真的,还是互相因争吵而一时冲动,其实双方都并不真实想履行合同,因此,离婚协议的真实性不如一般民事合同那样容易确定;情况二,夫妻之间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一定考虑到公平、平等这些普通民事合同成立所必须的要件,因此,一方很容易在事后反悔,如果法律强制规定离婚协议为生效合同,有强制执行力,势必会引起更多的争议。因此,登记离婚中的离婚协议更容易产生纠纷。实践中,当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因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离婚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将另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一方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的,法院可能会参考离婚协议的相关规定,例如,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处理,或者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确认,但是很少会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作出判决。

3、调解程序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经过法院调解离婚并出具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院的调解程序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调和,即经过法官主持的调解之后,双方和好,撤销诉讼,不再要求离婚的情况,调解和好的情况法院不需要出调解书;另一种是调离,是指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离婚的意愿、财产和债务的分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均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根据双方对离婚问题达成的协议的内容,出具调解书。另外,需要注意调解书生效的时间与调解书签收的时间不一定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再经过法院确认,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在卷中,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既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当事人是否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该调解书与判决书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也是证明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的凭证。调解书不能上诉,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根据调解书的内容强制执行。

4、两种方式离婚所需要的费用和时间相差不多。

协议离婚和调解离婚两种方式办理的费用和时间都差不多,甚至通过法院更经济,因为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可以作为房产、车辆等财产的过户依据,而离婚协议一般还需要经过公证手续,费时费力费钱。一般通过法院协议离婚费用为150元人民币,一星期内可以办理完毕。另外,夫妻双方的户口均不在北京的情况下,到法院办理的话,可以避免两人再回到外地办理,省时间省精力省费用。

因此,这两种协议离婚的方式相比较的话,一方面,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的登记效力不如通过法院的调解程序作出的离婚裁定的效力高,而对于夫妻双方存在着比较大标的财产分割的情况下,显然适合到人民法院办理可以更好的防范财产风险。另一方面,通过调解程序解决离婚诉讼可以弱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减少后续纠纷产生的可能性,同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是法院调解的,调解的内容是这样的,孩子四岁前跟女方,四岁读书跟男方生活到十八岁,期间都不给抚养费,这样是不是孩子抚养权直接判给男方了呢?调解离婚时孩子一岁,是女孩儿,现在调解书都拿了,女方不愿意把孩子给男方,那么女方该怎么办?就算是男方申请强制执行女方也不给会怎么样?如果女方把孩子带到外面去了,孩子户口还在男方家里怎么办?

四岁以后抚养权是给男方,这个理论上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八十八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八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一:

你好,我想问一下,当初离婚调解的时候因为我们有一笔存款有争议,我又不懂法,我们的调解员给我出的主意是让我先答应对方的一切要求先离婚才能分钱,但是离婚了才发现存款全部被取了,现在我又追不回来那笔钱还要支付超过我能力的抚养费,我能不能反悔调解书上的条件呢

调解书一经送达即生效。不能反悔。如发现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可另行起诉。

网友咨询二:离婚调解书能换离婚证吗?

我经过法院已判离婚了,法院给了一份离婚调解书,可我现在女朋友的妈妈坚持要看离婚证,给她说也说不明白,我可以换成离婚证吗?

离婚调解书实质就相当于离婚证。离婚证只有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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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如何选择?法院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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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庭上,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解决: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像任何案件一样,调解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同意,而判决离婚一般是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进行的。

判决离婚与调解离婚相比较而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首先,对于一审的判决离婚案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但对于法院作出的调解离婚的,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不过对于财产部分的处理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其次,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中对于双方财产、孩子抚养和其他问题的裁决必须严格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必须做到合法,公平,公正;而对于调解离婚而言,法院作出的离婚调解书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侵犯第三人利益的,可以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合议制作,法院不会作过于严格的实质审查,所以调解书的内容较判决书更为灵活。

最后,判决离婚的案件必须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按部就班地进行审理;而调解离婚的案件,法院可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采用相对简易和快捷的程序进行处理。

网友咨询: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一方不签字该怎么办?

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不签字,是否就认定夫妻已解除夫妻关系还是需要多长时间以后才算解除夫妻关系?

法院判决已经送达15日内一方不上诉的,判决书就生效,一旦判决书生效,就视为夫妻解除婚姻关系。

下面我们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分析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的区别。

〖案情介绍〗

原告王某(女)与被告朱某某(男)于1995年定亲,于1996年10月1日登记结婚。1998年12月,生有一子起名朱哓哓。因双方脾气、性格不合,婚后不久双方就闹过离婚,后经人调解和好,但双方经常吵架,甚至互相厮打。在共同生活中相互感觉很累,根本没有幸福可言。1999年年底,王某带孩子离家,2002年5月原告王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定孩子由母亲抚养。

被告朱某某辩称:原告起诉与事实不符,我们于1995年定亲后就开始同居生活。婚后我只打过原告两次,并非经常殴打原告。希望原告尊重事实,不要把婚姻当儿戏,更不要在被告出国被骗、做生意亏损之际而突然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公正、公平处理,我不同意离婚,如法院判决离婚,我要求直接与孩子生活在一起。

〖审理结果〗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于1995年11月订婚后,共同外出打工,于1996年10月结婚。1998年生有一子。婚前双方交往不多,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又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不久即发生吵打,要求离婚。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常因家庭琐事与原告吵架,还动手打原告。

本案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同意离婚。原告为使女儿有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同意由男方抚养并自愿放弃其婚前财产,一次性给付子女抚养费15万元,系原、被告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亦不损害被告利益,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调解书内容如下:(1)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朱某某离婚;(2)婚生子女由被告朱某某抚养,原告王某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教育费15万元,王某享有每隔两周的周六或周日探望其女的权利。本项定于调解书生效10日一次性付清。(3)原告王某自愿放弃其婚前财产,该财产归被告所有。

〖评析〗

本案是当事人请求离婚,而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的案例。调解离婚对当事人有什么好处哪?

所谓调解离婚,是指当事人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对子女今后的生活的安排、分割财产等内容。人民法院按照离婚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由于离婚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所以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

调解结案的方式使得离婚当事人能够心平气和地在一起商讨离婚与否、财产与子女抚养问题,而且双方放弃了积怨,能够设身处地地为子女利益着想,王某自愿放弃婚前财产为的是使女儿有更好的生长环境。这种离婚方式相对于法院强制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对当事人来说,是一个更容易接受的结果。

网友咨询一:

妻子起诉离婚,接到传票后法庭进行了一次调解,并双方对财产达成了协议后签字画押,请问还会再调解吗,多长时间才能判决离婚

因为你们已经达成了协议,在是否离婚和财产分割上已经没有争议了,不会再进行调解,等调解书送达即可。

网友咨询二:

我和丈夫长期感情不和想要离婚,可是他总是不愿意,我现在起诉离婚的话,一般什么时候能够判下来呢,夫妻起诉离婚一般要多长时间

如果起诉离婚的话,首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调解一般来说很快就可以结案的。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需要进行开庭判决,如果案情简单的话,一般在三个月内也是可以结案的。  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无法送达,需要登报公告的话,或者有其他比较复杂的案情的话,需要适用普通审判程序,那么一般情况下在半年之内可以结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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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调解离婚协议书丢失怎么办?再婚会构成重婚吗?

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的程序,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法院的民事调解书等同于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跟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且无需其他机关再出离婚证书,双方签收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就算离婚了。

网友咨询:

我有一个朋友,于九七年在法院调解离婚。后离婚协议书丢失,而法院存档也不在了。他的前妻又不愿出示证明。这种情况,他如果再婚该怎么办?会不会有重婚罪呀!  他应该怎么办? 希望编辑出面帮忙打听一下,先谢谢了!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的话,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

3、即便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再婚的,现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网友咨询:

我与前夫离婚已有两年,可是最近我离婚协议书找不到了,请问需要补办一份吗?

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如果是判决离婚,你手头只要有相关的裁判文书就可以了;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应该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离婚登记,并且婚姻登记机关也发放了离婚证书,如果你们之间有协议的话,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存档,也就是说,你手头如果持有离婚证就可以了,如果在生活中需要用到离婚协议书,可以向离婚登记机关调取。

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如法国、比利时、前苏联等一些国家在离婚诉讼程序一章里,专门增设了调解的条款。德国、法国等也有鼓励调解的规定。英国、加拿大、美国规定在离婚诉讼中法庭要考虑一切有关因素,包括调解的可能性的原则精神,并可应当事人请求任命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日本对家庭案件采取先后调停(调解)主义。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时,在起诉要求判决离婚之前,必须先向家庭法院提出调停的申请,进行调解,调解离婚成立,出调解书,称为“调停离婚”。调解更是中国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中国的离婚调解分为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即诉讼外调解和人民法院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即离婚诉讼中的调解。

重婚是怎样定义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行为,而且也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九条明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婚不予登记;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后,始得再行结婚。纳妾者亦应按重婚论处。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须按重婚罪予以制裁。

网友咨询:离婚协议和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一样么?谢谢

法院说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归属无争议,让去民政局办离婚,请问离婚协议和离婚调解书的法力效力一样么?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己到婚姻登记机关协商一致以后据以登记离婚的凭据,正式离婚还需民政机关出具离婚证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跟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且无需其他机关再出离婚证书,双方签收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就算离婚了。

网友咨询:

我与前夫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赔偿达成协议,但现在我前夫恶意拒绝按照协议履行,至今不归还欠款。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份执行申请书该怎么写?

如你们协议已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书,且该调解书双方已经签收,则你可以依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申请写清执行内容和执行依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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