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条件
添加时间:2019-05-28 10:25:23
  1. 如何强制离婚?强制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已经进入文明社会很多年了,早就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指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都不受到他人的干涉。然而有的人因为婚姻不幸福,一方不愿意离婚而希望强制性离婚。真的有强制性离婚这种方式存在吗?如果有,强制性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将为大家解开心中的疑惑。

强制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在我国,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强制性离婚这一方式的。除非该婚姻本身是无效婚姻,如不符合法定婚龄等,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情况下是参照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那么这两种离婚方式都需要什么条件呢?

协议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

(三)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四)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网友咨询: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协议离婚无效?

张某(女)与王某(男)系夫妻关系,2011年年底张某出现严重的幻觉幻听症状,经常胡言乱语。2012年年初病情愈发严重,王某见此状于2012年2月带张某去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在张某精神状态逐渐好转后张某及其父亲委托本律师代理了这起行政诉讼,被告为某民政局,王某被列为第三人,确认某民政局离婚登记行为无效。本案在诉讼中我方委托鉴定机构对张某在离婚当天的民事行为能力做了司法鉴定,经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张某在离婚当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婚姻登记机构不与受理。第二: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张某在离婚登记当天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离婚行为及离婚协议均属于无效行为。第三:被告某民政局未尽基本的审查义务所做出的离婚登记行为无效,应恢复原告张某与第三人王某的婚姻关系。第四:第三人王某未再婚,故恢复原告与第三人的婚姻关系具有可行性。

诉讼离婚的条件

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网友咨询:如何进行诉讼离婚?

曹某、梁某于1990年7月24日登记结婚,婚后于1992年1月11日生育儿子梁某某。婚后双方出现感情不和,并自2009年分居至今。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中路7号1302房是曹某、梁某于1999年10月购买,目前房屋登记在梁某名下,由梁某管业。2011年12月22日,曹某提起本案诉讼,要求离婚并平分上述房产。本案中,梁某同意离婚,但主张其为残疾人,月收入为1500元/月,在分割财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梁某身体残疾,长期需要请人员照顾护理;而梁某每月实发工资约1500元,难以负担护理费、生活费等必需开支,应属生活困难,在分割财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如果您有任何的意向或者疑问,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因此,如果离婚需要的条件参照上述即可。

网友咨询:夫妻双方均为香港居民,离婚后如何分割在内地不动产的处理?

杨某与其妻胡某,均为香港居民。2005年9月在香港法院离婚。但因婚姻存续期间在深圳共有两套房产,登记在其妻胡某名下,香港法法院在判决离婚时未作处理,杨某在离婚后,在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该房产,人均一套。

本案当中,当事人的目的,就是将在深圳的两套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内地居民,适用我国婚姻法,这本来就是一个极为普通的婚姻案件,但由于夫妻双方均为港人,香港与内地的法律制度不同,便产生了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香港居民的离婚依据是香港法院的判决,由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尚未就相互承认生效判决达成相关安排,对于香港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不能直接予以承认。

所以,虽然杨某和胡某在香港离婚,并取得了法院的判,在大陆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时,也将此判决经过合法的认证程序提交给了法院,真实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均无可置疑,但导致案件被撤销的原因,却是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离婚判决内地法院地暂时无法承认,所以,其离婚判决的效力无法及于内地。这样一来,要想处理夫妻双方在大陆地区的不动产,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在内地法院作出离婚判决,这样才能确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事实,从而以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来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港人夫妻双方在分割广东省内不动产前,向内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必经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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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离婚条件大盘点,哪些离婚法院可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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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一般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之前,夫妻双方一般都会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去婚姻登记地民政局登记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才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双方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一般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

在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未必会准予离婚。我国法律虽然规定婚姻自由,但并非想离就能离。只有满足特定的条件,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网友咨询: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一次会判离婚?

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没有新事实和理由,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如果当事人第一次冒冒然起诉离婚,最终被法院驳回,不但会损失大量的金钱和精力,还要等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因此,有必要了解下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原则性规定:感情彻底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法定的离婚条件

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获得离婚判决: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对方被宣告失踪的。

二、酌情的离婚条件

如果不具备以上法定条件,那么法官会酌情考虑以下情形,判断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网友咨询:你好!我被一个男的隐瞒他结婚?

你好!我被一个男的隐瞒他结婚,欺骗我把我骗上床,后来发现他有老婆孩子了,他说他会照顾我负责任,跟他老婆离婚,说他跟他老婆没有感情,如果我有小孩会要。谁知道后来玩我玩腻了,一分钱都不给我,也不管我有小孩,对我施加暴力,把我撇开!请问我可以告他重婚罪吗

如果你们长期在一起同居,且对外以夫妻名义,或是大家都以为你们是夫妻,则可以告他重婚。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网友咨询:结婚半年同居未同房,女方提出离婚,婚前彩礼是否归还?

结婚半年,证也领了,居住在一起,但未同房,男方对女方冷淡不关心,女方提出离婚,请问婚前男方家给女方家的彩礼是否要归还给男方?如果归还怎么算?那么如果离婚,那么女方家给男方家的嫁妆又如何处理?  请资深的专家帮忙,谢谢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网友咨询:为什么两次起诉离婚,法院都不判离婚?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两次离婚法院都不判离,是不具备法定离婚条件,你可以请一个负责的律师,帮你打这个官司。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3什么是自动离婚?自动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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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自动离婚呢?有人谣传“分居满2年就能自动离婚”,这种真的是自动离婚吗?这种谣传极有可能是对我国《婚姻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条款的误读。“自动离婚”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是不可能存在的。一般我们理解的自动离婚是指发生特定的事情或者经历特定的时间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申请自动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

网友咨询:协议离婚多长时间可生效?

我和妻子结婚几年后,因为感情渐渐不和,最近闹崩,无法在一起生活下去了。我们决定办理协议离婚,想咨询下如果我们通过协议离婚,要多长时间生效。

协议离婚以登记为准,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日即生效。  如果您问的是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何时生效,那么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之日起即生效。但是如果只是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实际登记离婚的,其中有关财产约定的部分在日后诉至法院时将视为未生效。

如果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且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那么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呢?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

(三)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四)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网友咨询:协议离婚到哪里去办理?

协议离婚需要到那些部门办理手续?去街道办理可以嘛?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带齐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双方照片);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可以诉讼离婚。那么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呢?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网友咨询:诉讼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我和丈夫由于感情不和闹离婚,因为在房产的分配上无法达成一致,我们最终闹上了法庭。想问下诉讼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4)什么是单方面离婚?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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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执照法律规定的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的活动。离婚可以分为诉讼离婚(需要到法院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办理)和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两种。判定离婚的的主要因素就是感情是否破裂,及时是单方面提出离婚,也是要有足够的证据的。下面来看一下单方面离婚都需要哪些条件?

一、单方离婚与双方离婚有什么不同?

法律上并没有单方离婚这一说法。从实践来说,单方离婚就是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与此相应,双方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都提出离婚。

很多人觉得单方离婚特殊,是因为他们觉得单方离婚的话,法院会很难同意,因此单方离婚的条件也是与双方离婚不一样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没有了感情,没有了在一起生活下去的信心和想法,那么离婚其实对彼此都是有利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婚姻法才规定了,人们不仅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

网友咨询:请问怎样能单方面离婚?

我朋友结婚几年,有一小孩,这几年来丈夫从未没尽过义务,在外打工没有拿一分钱回来,还时常打骂她,提出离婚男的又不同意,如果单方面离婚,应该做些什么。

如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这并不是说离婚就是无条件的。因为很多夫妻可能只是一时的冲动决定离婚,因此法院一般不会立马准许夫妻离婚的请求,而是在经过调解、劝说等程序后,觉得夫妻感情复合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才会准许离婚。

二、单方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单方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采取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因此,单方离婚所需要的条件,就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要的条件。但是,单方离婚已经表明,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因此是不可能采取协议离婚的。因此,单方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网友咨询:单方面想离婚但对方不答应怎么办?

各位老师: 您们好! 我又一个朋友,认为与妻子的感情已经破裂,要求妻子离婚但是对方并不答应,请问如果他上诉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另外,夫妻房产是共同财产,离婚后他是否可以付钱给其妻子以购买她的份额(她家人口较多因此住房也较大,其妻子拥有25个平方),她的妻子是否有权拒绝出售给他

你认为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是否 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还要看法院审查以后的事实是什么,由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来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房子是夫妻共有,在离婚时候房子归谁,要看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果对方同意不要房子,可以由你得到房子的使用权,同时支付给对方份额的差价,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应该由法院来判决了。

单方离婚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进行,单方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一般来说,如果存在下述情形,法院在经过调解无效后,就会准许单方提出的离婚请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这个条件其实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的重婚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而且触犯刑律,须受刑罚的制裁。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提出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有一方有妻子(或丈夫)还在外面“包二奶”、“养情人”或“养小三”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双方应互负的贞操义务,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提出离婚,都证明一个事实,即婚姻关系已很难维持下去。人民法院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通过殴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的折磨与摧残。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摧残、折磨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遗弃则指有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的行为。上述情况的出现,已使得夫妻双方很难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存在的基础。因此,法律规定了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作出离婚判决。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等恶习,要耗费大量家庭财产,并有损身心健康,有恶习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无法去履行其应尽的家庭义务。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此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人民法院应做出离婚判决。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夫妻之间长时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则很难相互之间履行相关义务,夫妻关系从而近于名存实亡,故而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理应作出离婚判决。

网友咨询:单方面离婚要什么证件?离婚理由就是因为没感情,像这样的情况一般会怎样判啊?

第一,离婚是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

第二,离婚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财产问题,婚后所取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二是小孩抚养权问题,如有小孩,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来判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述四项规定,并不能完全概括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所有原因,因此,婚姻法规定此项兜底条款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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